3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内蒙监管局连发23张罚单,交通银行包头分行等多家银行合计被罚340万元,10名责任人被罚。
交通银行包头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罗朝红因对交通银行包头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农业银行连领两张罚单,其中,农业银行兴安分行因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内部监督履职不到位等3项违规被罚款20万元,农业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因以贷转存,虚增存款规模被罚款30万元。
吴俊杰因对农业银行兴安分行信贷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内部监督履职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李刚因对农业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农业银行乌兰察布分行的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内蒙古鄂托克农商行因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王虎林因对内蒙古鄂托克农商行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禁止银行业从业终身。
准格尔旗蒙商村镇银行因违规办理信贷业务被罚款40万元,因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被罚款30万元。
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因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被罚款30万元。
王嵩因对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的违法行为负责,被警告。
察哈尔右翼前旗农商行因股权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因单一客户集中度超比例被罚款30万元。
兴和蒙商村镇银行因兴和蒙商村镇银行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2项违规被罚款30万元。
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丰镇支行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万元。
张进因对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丰镇支行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曹四夭信用社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万元。
冯明因对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曹四夭信用社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郭飞因对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曹四夭信用社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
李雪东因对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曹四夭信用社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鄂伦春农商行因提供虚假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被罚款30万元。
沃君军因对鄂伦春农商行提供虚假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审稿:申洋、白爱民
编辑:张亮
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广播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100.8兆赫;达拉特旗102.1兆赫;鄂托克前旗87.9兆赫;大路煤化工基地90.7兆赫